南国法援|丈夫在国外的分公司死亡,该如何申请工伤? 何女士问: 今年5月19日,我丈夫蔡某去国内某公司设立在国外的分公司工作,8月15日在工作中死亡,请问如何申请工伤? 麦鹰雄律师解答: 这取决于蔡某社会保险关系是否在国内中止,即如蔡某社会保险关系(五险)仍在国内总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,且总公司没有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,你作为近亲属,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,向总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;如蔡某在国内总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关系已中止,即停止交纳社会保险费,且其社会保险关系在国外某分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,应当向国外某分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 (南国早报黄芳整理)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,未经许可,任何渠道、平台请勿转载。违者必究。 |